黄海波走出劳动收容所,监狱风云第一个释放的主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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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标题不是我说的要点,我想说的,或者我的疑问所在,就是究竟什么是‘收容教育’,又究竟什么人,才会被收容教育?

查了一下百度百科,百度百科的词条之内,就有下面这么一段话:文章源自原紫番博客-https://www.yuanzifan.com/5329.html

《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》第2条规定:”收容教育,是指对卖淫、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、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、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。
但事实上,正如多位法学学者早已公开提出的,若收容教育系行政强制措施,根据《 行政强制法》的规定,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具有“暂时性”的色彩。但是收容教育的期限为6个月至两年。相比之下,《刑法》规定的刑罚中,拘役为”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“,(已经超过部分刑罚的时间)从常识来判断,6个月至两年的收容教育期限,外加被转入收容教育所这一相对封闭的场所,显然超出了一般人对“暂时性措施”的理解。收容教育并非通常意义上的行政强制措施。
同时还有许多人把“收容教育”与”劳动教养“联系起来。劳教在法律上明确被定性为行政处罚,其期限通常为1~3年,该制度已于2013年底被废止。”从表面上看,收容教育不是行政处罚,但实际上就是行政性的处罚。收容教育把人收进去就没自由了,你想出来,还能出来吗?实际上跟劳动教养差不多。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青认为。
——我记得2013年废除了劳教,而收容教育却还在那里。联想到前几天油价下降但是燃油附加税提升的状况,再看看主流媒体有关法制社会的宣传,我忽然脊背发凉:难道,一切都只是说说而已?
收容教育和坐牢一样是限制人生自由,而且问题是还可以不经审判就送收容教育,更要紧的是,有的人嫖娼就是只拘留十五天,有的人就是拘留后又送收容教育,黄海波啊……究竟得罪了什么人,搞到今天才放出来?不过他一个人这么被抓去了收容教育,对他个人自然是一件大大的坏事,而对于当今之社会,则未必是件坏事,因为,至少可以让一大部分人,开始关注收容教育,继而像废除劳动教育一样,再废除收容劳动这样一个实际上违反了法律的法律条文。在米国这似乎该叫‘违宪’的,但是中国似乎也没有违宪这么一说,只希望在众人的持续关注以及推动之下,中国能逐步废除各种违背了法律的‘法律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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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最后更新:2019-4-16
评论  2  访客  2
    • flash教程 0

      关了怎么久,下次就改了。。

      • 大致 3

        收容对于某些组织存在的意义,是它不用经过审判.而不管是不是公正的审判,总要留下记录
        所以只要某组织存在,类似的制度就不会灭亡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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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匿名网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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