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案制度,由来已久。在最开始的时候,中国互联网是没有备案制度的,也就是说随便某个人随便什么时间,都可以做一个网站开起来。后来,政府发现这样的前提下,民众知道的明显是太多了,于是开始了备案制度。这个备案制度发展到了今天,其实已经成为了个人互联网创业的一大障碍。
我记得我问过一个美国人,你对有枪支合法怎么看。这个美国人说,枪支合法是保护守法者,因为违法者无论如何都会有枪,只有让守法者也有枪,好人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。
于备案,也是完全一样的。工信部吃皇粮的领导们,或许他们以为,做黄色网站、色情非法网站以及钓鱼网站的人,也会首先用自己的身份证申请一个备案号,然后再从事非法活动?等于说先在派出所登记,然后再去偷盗?这就是工信部的总体智力水平和逻辑思维能力么?
这个劳民伤财的备案,到最后影响到的,是真的想从事互联网创业并且付诸实施的中小站长。和中国很多所谓为了控制问题而做出的对应政策一样,政策本身具有强迫性和惰政之风,除了给好人添乱之外,实际上并不能给互联网带来所谓“更规范、更合法”的好处。反倒是无法被注销的备案号成了不法分子的目标——遭殃的,总是好人,难怪,不敢扶老人过马路,不敢做好事,实在是从上到下,压根就没给好人留活路。TMD竟然只有做坏人才能占到政策的好处,真是去年买了个登山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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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后管理会好些,这也是我赞成备案的做法,有问题后能够找到相关责任人。